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于近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包括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遵守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情况;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用人单位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用人单位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四种情况为主要内容,重点检查了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遵守工时、休息、休假规定、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对于其他行业的用工单位,重点检查了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全区共检查用人单位1827户,涉及劳动者人数38770人;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3150人;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和拖欠工资57件,涉及金额688.91万元;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22件,涉及金额57.2万元;共责令整改用工企业79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涉及4420人。
通过专项检查有效防范并妥善处理了劳动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有效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知法、守法和用法意识。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
原文转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