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天津市委、市政府对口支援工作部署,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出台支援工作管理办法,以“积极主动、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务求实效”为原则,充分发挥天津“排头兵”作用,向受援地区对口单位开展精准援助,携手推动受援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职能部门全覆盖的市人力社保局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局对口支援工作。
二是规范服务内容。针对国家和市委、市政府指定的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从六个方面开展支援服务:一是就业方面,向受援地区提供用工信息,安排就业见习,提供就业岗位,组织就业招聘;二是技能培训方面,为受援地区开展创业指导和技能人才培训,提供职业能力建设技术咨询;三是人事人才方面,为受援地区组织干部培训,与受援地区互派人力社保干部挂职锻炼,提供专业技术人才智力支援;四是社会保险方面,指导受援地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协助完善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五是劳动关系方面,协助对口支援地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受援地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能力建设;六是公共服务方面,指导受援地区人社系统基层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使受援地区人社系统基层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三是细化项目管理。明确了对口支援项目,包括经市委市政府、人社部确定的,以及市人力社保局与受援地区合作协议中涉及的项目。截至目前,天津市已与甘肃、青海、西藏、新疆、河北等省市开展了各种形式的项目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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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转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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