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人社厅发布《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在人社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的基础上增补乙类药品共241种,其中:西药132种,中成药109种。调整后,青海省药品目录共有药品2733种,其中:西药1364种,中成药1369种,较2010年版药品目录增加209种药品,增长8.3%。
为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理的医疗保险权益,规范医疗保险用药管理,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省人社厅根据人社部的安排,紧密结合省情实际,历时7个月时间,全面完成了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青海省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坚持维护群众健康、保障临床用药需求、专家评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制定调整方案、组建专家库、药品分类分组、开发投票软件、组织专家投票、咨询论证、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报人社部备案审核等程序,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此次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了青海省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结构,适当扩大了目录范围,切实保障了参保群众用药需求,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下一步,省人社厅将尽快做好目录药品的申报和匹配、医保业务系统的更新等工作,确保参保群众能够及时享受到药品目录调整带来的红利。
原文转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