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通过明确博士后人员定位、发挥招收单位主体作用、优化博士后工作平台建设、实施分级管理、加强招收管理、健全培养及评价办法、畅通退出渠道、结合重点科研基地和项目培养、加大学术交流力度、完善评估机制、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积极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完善创新创业激励政策、完善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等措施,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引进中的重要作用、博士后招收单位在人才培养使用中的主体作用、博士后人员在科研团队中的骨干作用,使全省博士后人员招收数量明显增长,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新进教学科研人员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博士后人员比例明显提高,外籍和留学回国博士后、出站留豫博士后人数进一步增加,人才吸引效应显著增强,博士后制度成为河南省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的一项重要制度。
原文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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