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社利好政策,让四类人受益!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进步。今年以来,人社部出台了不少利好政策,关系到退休人员、异地就医患者、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多个群体。一起来看一看——
退休人员——1亿多人受益
目前,全国各地都已落实完成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
89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1700多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惠及1亿多退休人员!
今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按照调整办法大体统一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异地就医者
——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作出明确部署。
截至9月底,全国所有省份和统筹地区已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并联网运行。
目前,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4类人群,只要符合异地就医条件,有直接结算意愿,都可以跨省就医住院费用进行直接结算。
农民工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列入“黑名单”
10月,人社部发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上调
9月,人社部和财政部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具体调整幅度和调整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确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除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外,还有相应的医疗、丧葬抚恤、就业服务等待遇项目。
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原文转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文链接:http://www.ha.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