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郑人才〔2012〕2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231青年人才工程”选拔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郑人社专技〔2013〕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231青年人才工程”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2014年度共选拔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100名左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推荐指标上报人选(见附件)。 二、选拔范围 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面向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及非公有制(民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不含国家、省驻郑企事业单位)。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和市人才发展重点领域,向从事前沿科技研究的专业技术人才倾斜,向支撑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向有团队支撑能够领导团队攻克技术难关的优秀骨干人才倾斜,向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倾斜。 已评为国家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市)“333人才工程”、省(市)“555人才工程”、省“811青年人才工程”、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重复申报“231青年人才工程”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我市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态势,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市(厅)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市(厅)社科类奖(排名前三位); 4.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国家核心期刊收录1篇以上; 6.获市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获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三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国家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四、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文件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单位依据推荐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将遴选出的申报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至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主管部门。 非公有制(民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人选。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基层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委会评审,按照分配名额拟定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经集体研究后,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布人选名单并颁发《郑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 五、推荐要求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配的指标控制数(见附件)推荐人选,不得超指标推荐。同时注意推荐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市人社局专技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原单位,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与本地、本部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所推荐的人选原则上已列入本地、本部门的人才培养计划,能体现本地、本部门的人才技术优势和产业发展特色。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主管部门在做好市级人选推荐工作的同时,还要按照“231青年人才工程”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好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厅级干部、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报告中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及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对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盖单位公章。 3.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人选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和郑州市人社局专技处负责审核,经审查无误后,盖审核单位公章。 4.填妥并盖章的《郑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2份。 5.推荐人选近五年内取得的业绩证明材料及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市人社局专技处并对原件及复印材料进行复审。 6.近五年内出版的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可下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在清单的“页码”一栏中标注。原件经审查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清单上签字,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市人社局专技处并对原件及复印材料进行复审。 7.人选基本情况电子数据。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推荐的人选基本情况汇总录入《2014年郑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基本情况电子表》,《2014年郑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一览表》,并对录入各项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校对,如出现错填、漏填、错别字、标点符号错误等问题,后果自负。不得对表格标题与格式(包括表格行高与列宽)做任何修改。填妥后将数据保存在光盘或U盘中,杀毒后报送。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hnchdl@sina.com。无需打印。 8.以上材料所涉及到的表格均可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zz.lss.gov.cn/表格下载栏中下载。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勿过度包装。每个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4年郑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字样,并注明人选姓名、单位、所属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单位名称。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30日;报送地点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郑州市陇海西路360号,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西南角,1303房间),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陈德亮,胡奕明 联系电话:67170238,67185377 201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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