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密组织,高度重视。召集各县(市、区)及市人社、住建等部门负责人,专题部署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和推动建设领域实名制用工等工作。2月1日,市政府就农民工工资清欠问题约谈了孟津县、偃师市、伊川县、水务局、电业公司、新奥燃气主管领导,要求加大农民工工资欠薪处理力度,春节前全部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搞好政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制作宣传版面40余块,在火车站、广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立政策法规咨询台20个,解答群众问题,现场登记受理。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和洛阳广播电视台多次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诉求。全市各级人社、信访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均设立举报投诉窗口,现场接受农民工的投诉举报,在市、县两级信访部门组建联合接访组,及时受理、处理工资拖欠投诉举报和上访事件。开通热线电话,随时接受处理投诉举报。对通过“连线政府”、“百姓呼声”及新闻媒体等渠道所反映的问题,指定专人办理,限时答复。各级法院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农民工工资案件实行简化程序、优先受理,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快结案。四是组织联合执法检查。人社、住建等12个部门对劳动密集型企业、招用民工较多的建筑、餐饮、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五是开展专项督导,提高重视程度。抽调人社、财政、住建3名副县级领导和9名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联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欠薪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六是实施联合接访,压实各方责任。成立春节前清欠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联合办公,专项受理农民工投诉问题。并建立日碰头、周报告制度,每天下午联合接访组召开碰头会,汇总分析当天接访情况,每周五定期召开、重大案件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有效处理欠薪案件。七是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洛阳市安排公安机关在市信访局值班,随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进行立案打击。春节前,人社系统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4起,逮捕1人,并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11起较大拖欠工资案件,将两家严重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列入“黑名单”。通过以上措施,春节前,我市没有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堵路、堵政府以及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洛阳市人社局)
原文转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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