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持续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提升全民就业创业能力、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8个方面的内容。
驻马店市在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就业创业实际情况,对一些政策措施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一是在“大力培育创业主体”中新增了“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创新高技能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内容。二是在“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中新增了“大力推进农民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园区建设,达到市级以上创业示范项目标准的,给予5-10万元奖励,达到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园区标准的,给予10-20万元奖励”;在“促进重点群体充分就业”中新增了“对新认定的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给予一次性2万元创建费用补助”。三是新增了“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内容。(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转自: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原文链接:http://www.ha.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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