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近日已经省政府同意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给各市(州)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机构。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今年至2020年,将每年对各市(州)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开展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负责实施。按照省政府去年启动的“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四川省要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地方、部门、企业责任制为核心的欠薪治理体系落实情况;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治理欠薪工作成效等。
考核工作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先由各市(州)自查,再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实地核查。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并将作为对各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省联席会议将约谈该市(州)政府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的市(州)政府须在两周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
原文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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