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供应保障的实施意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制定发布了《关于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医疗保险经办管理有关工作措施》,从压实经办管理属地职责、强化服务机构协议管理、进一步加强门特病管理等方面,综合施策、共同用力,切实强化医保经办管理,简化程序要件,维护参保人员权益。
建立“五项机制”
一是建立属地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基层经办机构主体责任,理顺层级职责,全面推进基层经办机构对于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续签、指导服务和培训、考核监管工作,实现对服务机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常态化。二是建立违规协议机构退出机制,增强协议履约管理力度。强化协议执行效力,增强协议双方履约尽责严肃性,建立优进劣汰的协议管理机制。引入市场化模式,完善新增机构协议签订工作,优中选优。三是完善“钱随人走”的医保总额动态调整机制,医保基金与患者同流向。根据家医签约、分级诊疗后患者就医流向、药品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各级医院间医保总额管理指标,重点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四是建立门特病鉴定医院和医师的评估考核机制,强化对糖尿病鉴定机构管理。健全鉴定医院、医师名录和评估考核机制,实行“一次鉴定、终生负责”的责任倒查。五是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提供监督管理抓手。建立市区两级医保数据信息查询系统,不断丰富信息项目,跟踪医疗保险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风险点。
完善“四个系统”
一是完善用药信息全流程管理系统。在糖尿病、偏瘫等五个门特病种实行系统管理基础上,扩大系统管理门特病种范围,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加强医师、药师合理用药管理,实行诊疗过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二是强化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全面推动门诊、门特、住院诊疗信息实时上传,完善医保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数据,提炼审核规则,对所有医疗费用实行智能审核。三是推广延迟刷卡结算系统。将延迟刷卡结算纳入协议管理。全面实行联网刷卡结算,对于未能及时刷卡结算的,通过延迟刷卡方式报销医疗费,保障参保人员垫付医疗费即时结算,实现医疗费数据统一管理。四是完善互联网经办服务系统。将自助设备设置在经办服务大厅、社区服务中心、协议服务机构等地,利用互联网形成覆盖全市的服务系统。
实行“六项便民措施”
一是取消糖尿病医疗费垫付联网报销。对于降糖药超万元的糖尿病人,可以继续直接刷卡结算,减轻患者垫付压力。二是取消门特病患者接续登记。在增强对门特病患者就医行为监控的同时,使门特病患者一次登记长期有效。三是取消门特病治疗医院登记变更限定。方便参保患者根据医疗需要选择就医机构,简化经办环节。四是拓展网上服务通道。加快推进“互联网+人社”在医保经办服务的应用,在网上经办大厅、手机移动终端、自助设备等增加个人权益信息查询、就医信息查询、经办指南查询、登记信息变更等功能。五是进一步简化经办要件。对登记、报销业务,进一步简化经办要件,已在系统留存、能从系统查到的证明材料和证件,不再要求参保人员提供。六是推动垫付医疗费延迟刷卡即时结算。使垫付医疗费的参保人员可以在医疗机构刷卡报销,享受到即时报销的便捷。
原文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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