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台职业培训补贴标准。补贴项目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和就业适应性培训4大类。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以上培训,都可领取相应补贴。
职业技能培训包括劳动者参加的就业技能培训、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和“四方联动”就业培训。
就业技能培训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项培训补贴对象包括“五类人员”:重庆籍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和“四方联动”就业培训补贴的对象包括在重庆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类职业培训的补贴标准各不相同,根据培训方式的不同,职业培训补贴将通过直接补助到个人、企业和培训机构先垫付学费最后再申请补助的方式给予发放。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例,补贴按照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非常紧缺、紧缺、一般”培训成本的120%、100%、80%计算。高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培训和“四方联动”就业培训按照20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按照规定,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同一工种同一等级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每人终身只能享受一次,已享受失业保险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的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不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个人参加培训并缴纳培训费用的培训补贴直补个人。参加了各种职业培训的劳动者,可就近向当地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申请,申请时必须提供考取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和专项能力等证书。
同时,重庆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形式,按照“先垫后补”原则,对集中开展培训且垫付培训费用的企业、培训机构直补企业(机构)。除市级承担的职业培训外,培训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培训补贴直补个人的按月申报、直补企业(机构)的按季申报。
原文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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