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民生之本,牵动着千家万户。201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始终坚持就业第一,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开启了转移就业、稳定就业、长期就业的新局面。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计,截至今年11月底,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279.6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3.61%。其中,南疆四地州转移就业173.63万人次,占62.1%。
对贫困家庭而言,一人就业,可能意味着全家脱贫。因此,让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尤为重要。新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实施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就业扶贫三年规划,拓宽就业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平台,开发完成“就业扶贫专项培训包”,全面提高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和就业技能,提高就业稳定性。截至今年11月,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累计有组织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8.2万人,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7.5万人,稳定就业率达92%。整建制有组织转移到内地企业就业25378人。(李春霞)
原文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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