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通知,定于2019年1月1日至31日开展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工作,强化全省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成效,确保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工作目标。
本次考核以各地自查、考核组实地核查、综合评议分步实施。其中,2019年1月1日至10日各市州政府对本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省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分市、自治州抽调人员组成4个核查组,于1月11日至25日进行实地核查。
核查组将根据各地自查、实地核查情况,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安、信访等部门掌握的情况,采取分级评分法,从高到低以A、B、C级确定各市州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将抄送省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市州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依据。对准备工作不充分,重视不够,弄虚作假、瞒报谎报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入C级。对于考核等级为C级的,领导小组将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该市州政府有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原文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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