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全省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豫职鉴〔2019〕2 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直鉴定所(站):
为统筹安排好 2019 年我省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各项考试工作,便于各有关单位开展鉴定活动,根据《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时间的通知》(豫职鉴[2013]6 号)规定,结合国家节假日放假安排等实际情况,对我省 2019 年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时间(含技师)作出如下安排:
一、社会化鉴定考试时间
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考核原则上每两个月开展一次, 实行双月报计划、单月考试制度。
2019 年 1 月份考试时间为 1 月 19 日、20 日;3 月份考试时间为 3 月 30 日、31 日;5 月份考试时间为 5 月 25 日、26 日;7月份考试时间为 7 月 27 日、28 日;9 月份考试时间为 9 月 21 日、22 日;11 月份考试时间为 11 月 23 日、24 日。
二、社会化技师考试时间
2019 年全省社会化技师考试时间为 3 月 9 日、10 日;6 月15 日、16 日;9 月 7 日、8 日;12 月 7 日、8 日。
三、鉴定计划申报时间
各单位应根据以上考试时间,提前做好鉴定计划申报工作。社会化鉴定考试单位应在双月月底之前,将报考数据报至省鉴定中心试题开发管理部;社会化技师考试单位应在考试前一个月将报考数据报至省中心试题开发管理部。
四、鉴定计划申报流程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试卷时,请从河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ha.osta.org.cn)下载“社会化鉴定试卷申请及缴费表(省辖市专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鉴定中心试题开发管理部。省直鉴定所(站)的申报方式按原流程不变。
以上规定,望各有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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