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1.鉴定考评颁证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人力资源保障部共同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及格分数: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 和专业能力考核均为机考。理论知识考试达60分和专业能力考试均达60分即视为考核合格。
3. 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人机对话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人机对话考试(120分钟);考试分理论和操作两门。
理论考试时间为:9:00-11:00,
操作考试时间为:14:00-16:00。
考试内容
健康管理师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主要内容如下:
健康管理理论基础、健康管理实践操作、健康管理技能应用等知识。对营养与健康、心理与健康、运动与健康、环境与健康、康复医学、中医养生、安全合理用药进行系统阐述。
成绩查询方式
查分公告:卫健委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自公布起,考生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职业技能鉴定成绩查询平台”,输入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考生在查询成绩时,要认真核对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考试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与报名机构联系,更正错误信息。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请按照《卫健委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复查程序》的规定,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成绩复查申请表》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报名单位逐级上报至省鉴定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合格标准健康管理师三级:理论成绩、操作技能成绩分别达60分,为评定成绩合格;只要有一项低于60分就视为未通过,应参加补考。补考时只参加不合格项目考试。
成绩管理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第十六条:全国统考职业的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
无论几级,若有成绩不合格,则合格成绩均保留一年。如果所有成绩均不合格,或者所有成绩合格(可获得证书),都不存在考试成绩保留与否的问题。
省级鉴定站/点负责受理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要求,成绩复核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颁证机构: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技术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盖章、颁证。健康管理师证书一般在成绩公布1-2个月后发放,考试合格后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此证书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技术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评审、核发和管理。
证书查询:证书有效性可通过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中心网站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鉴定网进行“双网查询”,鉴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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