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实施指导建议》及开展相关师资培训工作的通知( 教材办函〔201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教研室(职业能力建设处、指导中心):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指导技工院校用好部编通用教材《工匠精神读本》,教材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制了《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实施指导建议》(以下简称《指导建议》)。该《指导建议》包括领会课程理念、理解课程内容、教学实施建议、教学效果评价、课程实施保障五个部分,重点解析了工匠精神教育课的课程结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准备、教学过程等,对于技工院校开展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该《指导建议》电子版可从全国职业培训教材网www.cott.org.cn首页“最新文件”栏目下载。
我办定于2016年9月9日至10月9日通过网络开展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师资培训,专题解读《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教学大纲(试行)》和《指导建议》,培训视频时长为2课时。在此期间,相关教师自主选择培训时间,登录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和数字学习中心网zyjy.class.com.cn,点击“技工院校工匠精神教育课师资培训”图片,免费参加培训。
请各地尽快将本通知转发至各技工院校,督促学校组织相关教师学习《指导建议》并参加网上培训,以期顺利实施教学。在下载《指导建议》和参加网上培训中如有问题,请通过公共邮箱jcb126@126.com(密码jcb126126)下载,或与我办联系,以便帮助解决。
电 话:010-64961623,64961884,64961892
传 真:010-64911344 邮 箱:jcbcott@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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