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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财政厅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通知》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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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类资金使用管理,2022年3月3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现对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10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规划了2035年前技能河南建设的宏伟蓝图,并明确提出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支持力度,做到应保尽保。

2019-2021年,我省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出台了一系列资金补贴相关文件,但部分文件明确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急需出台相应资金管理文件。在全面梳理现有政策、充分征求市地部门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按程序法核等基础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基本框架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是明确资金来源及支出范围;二是明确补贴对象;三是明确补贴标准;四是明确资金申请;五是明确其他事项。

三、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及支出范围:明确了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主要有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提取资金及其他资金组成,并对各类补贴资金的支出重点方向进行了界定。

(二)补贴对象:明确了可以享受补贴的主体,包括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评价机构以及劳动者。
   (三)补贴标准:明确了培训补贴标准、评价补贴标准、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标准等,比如,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含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200元/人补贴;对参加培训不低于40个学时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等等。

(四)资金申请:明确了补贴资金申请主体、申请材料、申请流程。培训、评价补贴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由培训、评价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统筹实施。但对在省直参保的部分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统筹实施。为适应信息化、数字化建设需求,推行补贴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和信息共享,实现“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

(五)其他事项:重点对制约“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发展的一些问题,从资金保障、资金管理等角度进行规范,共涉及10项内容,比如,明确各级财政应建立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列入年度经遇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经费支持力度,构建省级资金为引导、市县经费保障为主体的分级保障体系,资金不足的由市县政府统筹解决,兜底保障,做到应保尽保;从2022年起,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2次的职业培训补贴,且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职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期间,不得同时享受其他政府补贴类培训。等等。

 

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原文转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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