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规范优化军转安置工作程序
近日,河南省下发《关于切实保障军队转业干部有关待遇及时落实的通知》(豫军转〔2017〕1号),对军转干部报到、任职上岗,落实工资、社保等有关待遇,下达编制职数,办理入户手续等方面予以规范,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明确时限,切实保障我省军转干部有关待遇及时落实。
一是在及时报到并任职上岗方面,《通知》规定,军转干部接收单位确定后,军转安置工作部门应及时向接收单位下达分配通知并派送档案,接收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军转干部定岗定职情况;部队转业移交工作部门通知军转干部原部队办理离队手续,军转干部在规定时限内到接收单位报到,接收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安排其任职上岗。
二是在及时落实工资等有关待遇方面,《通知》要求,接收单位优化任职登记备案、增人增资、核发工资、接续社保等办理流程,在军转干部任职上岗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有关待遇落实。
三是在及时下达编制职数方面,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党委组织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四是在及时办理入户手续方面,对军转干部办理户口的要件进行了明确,并对近年来档案审查、户籍审核工作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的处理进行了统一要求。(豫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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