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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社厅八举措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更新时间: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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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出台八方面举措,进一步发挥基层专业技术人才作用,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一是进一步畅通进入通道。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引进硕士学位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面试、考察开展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等方式。实施“豫商豫才”返乡创业工程,大力支持豫商、农民工、科研人员、大学生、退役军人等返乡创业。

二是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对基层事业单位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支持基层事业单位通过“县管乡聘”的办法集中管理基层专业技术岗位,最大限度保障人员所需岗位及相关待遇。

三是进一步落实工资待遇。对到县以下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的薪级工资高定一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高定两级。完善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对完成任务出色、工作成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倾斜。对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基层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

四是进一步强化引导政策。加大基层表彰奖励力度,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落实基层人才引导政策,加大职称、工资等政策倾斜力度。创新双向挂职、对口支援、短期工作、项目合作、兼职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柔性流动政策,推广部分专业领域职称晋升“凡晋必下”制度。

五是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完善符合基层实际的评价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主的评价导向,建立体现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和特点的评价标准。

六是进一步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建立以同行评价为基础的评价机制,灵活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等不同评价方式。对长期扎根基层工作、作出重要业绩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参加职称评审。

七是进一步加大倾斜力度。完善和落实中小学教师职称、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基层农业、林草、水利技术人员有关职称倾斜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审、考核认定相应职称。

八是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推动政府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向基层延伸,依托“互联网+”等模式,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改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学习培训、医疗保障、居住、子女就学、文化需求等条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认同感。(豫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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