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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第四季度初级职称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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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初级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237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3年度第四季度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市直单位2023年度第四季度初级职称申报于12月25日前完成申报推荐和审核,逾期不予审核。

二、网上申报

(一)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继续教育、能力经历和个人工作总结要突出从事具体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相关情况。

(二)申报人员应通过平台规范上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业绩材料等相关材料,确保上传资料完整、准确、清晰。

三、单位考核

(一)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发展目标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初级职称评价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全市初级职称评价标准。

(二)单位按照初级职称评价标准及岗位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指导申报人员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纸质材料及平台信息及上传图片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对符合初级职称评价标准的申报人员出具考核意见并在系统中上传。考核内容见附件。

四、网上审核

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不完整材料一次性告知单位及申报人及时完善。

五、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及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职称申报实行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填写《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传系统。申报人不通过工作单位申报而是跨地区、跨单位申报职称,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程序要求推荐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有不实或者隐瞒,以及其他违反职称政策规定等情形,均属违反诚信承诺制。

系统将通过社保信息比对申报人员信息真实性。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2023年11月28日

原文转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s://zzrs.zhengzhou.gov.cn/tzgg/803496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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