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省创业培训体系,强化重点群体创业服务保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7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办法》规定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条件准备申报资料,申请材料包含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PDF电子版,于2024年6月24日前报送至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人社部门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于2024年7月1日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请各地在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报工作中,要站位全局、着眼急需、突出优势、通盘考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本地培训任务合理确定培训机构增设数量,充分发挥培训实力突出、特色明显、公认度高的优秀培训机构的作用,不断提升创业培训工作质量。省厅在《河南省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施行期内不再发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集中申报通知,培训机构根据当地创业培训工作需要进行申报。
联系方式:
0371—69690018 69690263
电子信箱:hnrstcyfwc@163.com
附件:河南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表
2024年6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hrss.henan.gov.cn/2024/06-07/30053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