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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持续多点发力构建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新机制
更新时间:20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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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上海以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为抓手,优化工资分配宏观指导服务,引导企业合理确定技能人才工资水平,更好地营造全社会崇尚技能、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广泛宣传凝共识,深入推进《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实。召开上海市国有企业、各区国资和人社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培训会,对《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宣传,指导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参照《指引》积极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促使工资分配向技能人才倾斜。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推广典型经验,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创新方法,供广大企业学习借鉴。

二是持续发力强氛围,优化发布技能人才市场工资价位。自2017年以来,连续七年发布上海企业技能人才市场工资价位,并逐步扩大调查样本,丰富发布信息,向社会释放出“多劳者多得、技高者高薪”的强烈信号,大大提高社会对技能人才的关注度,增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信心,引导企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2023年,首次发布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三大先导产业高技能人才工资价位信息,推动引导高技能人才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重点产业集聚,进一步聚焦并放大宣传效应。

三是多调联动增合力,结合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工资集体协商提升技能人才待遇。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做好对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自2023年开始,将“企业内部薪酬分配向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倾斜”“技能人才工资增长幅度高于本单位职工平均增长幅度”纳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指标,加强正向激励。修订上海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增加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协商条款,倡导企业建立体现技术、技能价值为导向的技术、技能岗位津贴和科技创新津贴,倡导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和技术、技能岗位倾斜。

四是聚焦重点压责任,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的示范引领作用。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国有企业内部工资总额分配要向技能人才集中的子企业倾斜,工资总额增量优先用于技能人才激励,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单位管理人员,对符合国家重大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的高技能人才,有关工资总额按规定予以特殊支持。鼓励企业与技能人才协商确定工资水平,对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建立企业年金和中长期激励机制,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同时,制定上海市属国有企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督促国有企业参考《指引》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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