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近日出台《关于深化“江苏工匠”培育工程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分为5个方面,共有19条措施,其中政策集成4条、政策拓展10条、政策创新5条。打造高技能人才示范地。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若干措施》的出台,从政策保障、培训赋能、服务支撑、待遇落实、环境营造等多方面作出具体部署,将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政策意图贯穿始终,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服务双向循环互动,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岗位工作能力,为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
促进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
《若干措施》通过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把党和政府对技能人才的关心关爱贯穿到组织领导、培养选树、资金支持、表彰激励、宣传引导等各领域全过程,厚植全社会尊重工匠、崇尚技能的良好生态,特别是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江苏制造、江苏创造中的技术转化能力和技艺创新活力,将带动更多技能人才实现梯次发展,强化“有技能、好就业,长技能、就好业,高技能、就业好”的导向。
注重促进就业创业和服务产业企业
《若干措施》注重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建立并完善就业意愿识别和技能短板诊断机制,推行“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服务”全链条模式,在提高培训精准度和实用性的同时,增强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不断健全以就业培训上岗率、职工培训稳岗率、创业培训合格率等三项指标为主,以参训人员满意度指标为辅的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充分释放培训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功能。
另一方面,还注重服务产业企业。支持高技能人才参与人才攻关联合体建设,协同解决关键共性技术和工艺难题。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领军人才“揭榜领题”以及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等制度。鼓励各类用人单位推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融合技术技能资源优势,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
推进“职技”贯通深化产教融合
在推进“职技”贯通上,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适当提前省重点技师学院招收初中生源技师班的招生批次。以发展新质生产力急需的技能人才为重点,选择部分条件比较成熟的院校探索开展“学历+技能”贯通培养模式试点,试点技师学院与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本科技师贯通培养,探索向技工院校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在符合条件的学校设立与办学专业相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支持技工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保、就业见习、创业等补贴。
在深化产教融合上,加快打造一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引导“链主”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实习实训、教师培养。完善企校“双导师”“双基地”培养机制,深化工学一体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设高级技师学院。给予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支持性收费政策。将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探索作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认定时的加分参考项。
拓宽职业通道加强激励保障
针对拓宽职业通道方面,纵向上,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建立卓越技师制度,组织高级技师研修和高技能人才海外培训,造就一批拔尖技能人才。加快推进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打破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横向上,畅通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流动渠道。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扩大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范围,在苏州试点培育国(境)外职业技能比照认定集群,为全球各类技能人才来苏就业创业提供便利。
在加强激励保障上面,引导企业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不低于本单位职工人均工资增幅。鼓励企业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建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薪酬待遇体系。将高技能人才纳入“苏畅”人才综合服务体系。支持各地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高技能人才配偶、子女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