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该市开展的“马上办抓落实”研讨活动,采取四项举措积极推进“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机制常态化、具体化、制度化。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对“马上办抓落实”相关事项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马上办抓落实”第一责任人,保证办理实效,确保按时办结,对超出工作权限或不能在时限要求内办结的,及时提报研究。
二是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制度,从“分工负责、限时办结、及时报告、周例会、服务保障、AB岗、督查督办”等七个方面提升贯彻执行能力,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失职责任追究制、服务承诺制;建立限时办结制,对于“马上办抓落实”的事项限定办结时间,确保按时办结。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严格执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对有关决定、决议落实执行情况及经办业务,及时进行督查督办,采取目标控制,确保业务受理质量和办结效率。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局纪检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马上办抓落实”工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能马上办理的事项拖拉、拖延不办的,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的或办理质量较差的,对不作为、乱作为,承诺不兑现的等情况依规问责相关责任人。(豫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