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
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
理论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考试注意事项:
1、登录考试机后,务必核对屏幕上显示的个人信息,如与个人实际信息不符,请及时告知监考老师。
2、注意区别单选题、多选题,选择区为圆形的试题为单选题,选择区为方形的试题为多选题。
3、简答题答题注意事项:
(1)对于题干部分较长的试题,可以点击试题界面左上方的“+”展开试题内容.
(2)请将答题内容填入“答题区域”中。
4、考试科目的结束时间以考生实际报考的科目结束时间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考试机提示的剩余考试时间。
5、务必在完成所有试题后方可点击“结束考试”按扭,当连续三次确认交卷后,将无法重新进入考试系统继续进行考试。
6、答题过程中,若发现任何异常现象,请及时告知监考老师,安静坐在座位上,等候继续考试。
三、考场纪律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可能有关的物品。如:纸张、文具、软盘、移动电话、寻呼机等。
2、考生在考前15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放在考试机前以备查对。
3、 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后输入准考证号,计算机显示该准考证号码所对应的考生姓名,考生核对姓名,经监考教师确认后,等待发卷。
4、 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遇到问题可举手向监考老师询问,但涉及试卷内容的除外。
5、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生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不准传纸条,不准蓄意破坏考试机器,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
6、 考试中途不得离开考场,开考后30分钟方可交卷并提前出场,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四、违纪处理
1.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不遵守考场纪律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监考人员提出批评和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2.考生在同一场次的考试中连续两次受到批评和警告的,监考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出考场;
3.考生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
(1)夹带、偷看或传递纸条;
(2)交头接耳、互打手势、传递信号等;
(3)其他考试作弊行为。
4.在考试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考生,监考人员有权令其退出考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及成绩,考试后酌情进一步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1) 替考者和被替考者;
(2) 使用假身份证或提供假证件者;
(3) 考生恶意操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运行;
(4) 严重扰乱考试秩序、危及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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