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在郑召开
5月27日,全省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推进会在郑召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社会保障局局长郑子健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忠庆同志主持会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政务中心、省保监局、省社会保障局有关同志作了相关政策业务解读。
会议围绕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精神和人社系统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暨落实重点民生实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集中研究解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等问题。
会议指出,做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第一件重点民生实事,事关脱贫攻坚大局,我们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做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加以解决。一是要切实摸清底数,加强与民政、扶贫等部门协作,确保所有困难群众都进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二是对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众,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要多渠道资助支持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确保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三是各地要按照要求,建立台账,倒排工期,确保6月15日前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四是5月30日前,相关承办商业保险机构要将2017年1月1日以来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给困难群众的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6月30日前,将困难群众个人垫付的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用,足额支付给困难群众。
会议强调,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要抓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与财政、审计、卫计、民政、扶贫、残疾人、保险公司等部门沟通合作,将就医流程、赔付程序、报销标准向社会公开,督促社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按合同要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正当权益。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局主管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副局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和信息综合管理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豫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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