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编者按: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人社领域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在推进转移就业脱贫、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派驻村和对口联系贫困村扶贫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做法和下步打算予以编发。
一、主要做法
(一)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扎实推进转移就业脱贫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转移就业脱贫攻坚工作,明确“行业扶贫整体推进、定点帮扶重点突破”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关于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做好定点扶贫工作的通知》《定点扶贫工作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开封市转移就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近日,又制定印发了《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在全面建档立卡实现精准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开展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年底前实现贫困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劳动力至少有1人转移就业。二是全面摸底调查,实现精准服务。结合全省整改档卡工作,要求各县区人社部门严格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积极对接扶贫开发部门,组织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再调查、再摸底,确保按照此次贫困人口重新识别整改档卡工作进度,准确掌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基本信息,摸清贫困家庭劳动力人数、就业状况和就业需求等基本底数,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台账,定期更新上报数据,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就业能力。采取在中心乡镇集中办班、送培训进村等形式,就近就地开展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扶贫对象就业创业能力。对经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及鉴定补贴。大力实施“巾帼家政”专项培训工程,依托基层妇联组织动员女性贫困劳动力参加家政服务、月嫂、育婴等培训,均取得良好成效。四是强化就业服务,促进转移就业。整合完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功能,统一为各县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服务平台配置全市联网运行的岗位信息发布设备和人力资源自助服务终端,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并网运行和供求信息同步发布,使贫困劳动力能够在乡镇基层就业服务平台同步接受市人力资源招聘信息。积极组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就业岗位信息收集整理,筛选出适合扶贫对象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基层服务平台、村组宣传栏、新闻媒体、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帮助贫困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进其就近就地转移就业。五是开展专项活动,拓宽就业途径。组织开展以“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和“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得到有效的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岗位信息、创业服务等政策扶持,为其搭建就业服务平台。六是加强创业扶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将贫困家庭劳动力纳入创业培训补贴对象范围,分类开展创业培训,提高其创业能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计划,通过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创新、模式创新、办理程序创新、反担保措施创新等,增强贫困户申请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机会和可能性,最大限度满足贫困户的创业脱贫资金需求。对农村贫困劳动力返乡创办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内的,给予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补贴。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初创企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
(二)严格依据政策,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是积极开展调研与筹备工作。认真贯彻省厅文件精神,与开封市财政局、民政局、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确保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顺利启动。深入开展一系列经验交流、民意调查和实地调研工作,多次召开全市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会,研究制定一系列符合开封市实际的管理措施,确保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健康、平稳运行。二是建立开封市困难群众身份信息数据库。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认真做好困难群众身份信息比对、统计工作,建立困难群众参保信息数据库,及时上报22.2万名困难群众的数据信息,为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督导开展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积极与东软、新益华软件公司联系,督导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在省社保局规定时间内完成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自4月1日起,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已正常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即时结报工作,困难群众在出院结算时能够即时得到大病补充保险报销费用。四是建立联合办公的高效服务机制。协调人保健康保险开封分公司在各县区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服务网点,保险公司指派专人与市、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合署办公,开设联合办公服务窗口,使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一站式服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从信息系统及制度管理层面进行全面整合,使困难群众在一个经办窗口即可享受到三种医疗保险的一站式服务。五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微信等媒体对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专题宣传,开设专题版面与专栏节目,印制并发放困难群众就医明白卡、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宣传页、宣传册10万余份。六是严格落实惠民政策。积极开展重特大疾病保障工作,将33种病种纳入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保障范围。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受药品、治疗和耗材目录的限制,在以往基础上,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力争将困难群众全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补充保险保障范围,有效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派驻村和对口联系贫困村扶贫工作。一是加强对第一书记派驻村的联系指导工作。指导驻村第一书记按照职责要求,加强派驻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动精准扶持、落实基础制度、办好惠民实事,充分发挥引导作用、示范作用、联络作用和桥梁作用;局党组每季度听取一次驻村第一书记工作汇报,提供各项支持,帮助驻村第一书记协调解决问题,较好地推进了驻村帮扶工作。二是扎实做好对口联系贫困村帮扶工作。主要做到“四个到位”:搞好思想发动,建立健全组织,选好派好队员进村入驻,确保组织领导到位。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安排项目和资金,确保知贫帮贫到位。搞好宣传保障,做好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生活保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保障措施到位。建立党组总抓、各业务部门分管的扶贫工作责任体系,确保责任明确到位。
(四)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问题导向,认真建立脱贫攻坚三个清单。认真对照自身职责,对转移就业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存在问题、政策措施和工作责任进行全面梳理、查找,规范建立人社系统脱贫攻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清单和具体措施。同时,针对工作进展不平衡问题,成立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组,切实强化对县区工作的督导力度;针对部分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主动性不强的问题,为便于农村贫困劳动力熟悉扶持政策,印制并向贫困户发放了《转移就业脱贫政策清单》《转移就业脱贫帮扶政策明白卡》等宣传资料,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传、解释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经办方式,引导其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
(五)积极主动作为,建立完善相关脱贫攻坚数据库。建立了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数据库。在对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统一规范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台账相关指标体系,明确要求以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底数,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完善市、县、乡三级精准的工作台账,积极推进开封市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另外,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市困难群众参保信息数据库相关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困难群众参保信息数据库。
(六)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明确工作时间节点。一是转移就业脱贫方面。年内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针对贫困劳动力做好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服务,确保有培训需求的贫困劳动力均能参加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政策;贫困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至少1人实现转移就业。二是创业扶贫方面。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创业项目库建设,市、县两级再分别建设认定一批返乡下乡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通过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脱贫致富。三是数据库建设方面。计划本月完成“全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系统数据的首次核实、补充和录入工作,6月份根据全市整改档卡和精准识别结果,按照全市统一的指标体系,逐条录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完成全市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库建设。四是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方面。制定《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具体内容;制定《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建立全市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制度运行分析月报机制,要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对制度运行情况进行实时分析,及时排查风险点,切实做到“有目的的分析,有目标的监管”;下发《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运行情况月报表》,每月初由定点医疗机构统计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资金运行数据;及时掌握困难群众信息变化情况,对全市困难群众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二、下步打算
(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转移就业脱贫攻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认真抓好开封市人社局《2017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贯彻落实。通过实施培训脱贫、就业扶贫、助企扶贫、创业扶贫等精准扶贫举措,助推脱贫攻坚取得扎实成效。同时,强化对转移就业脱贫攻坚工作的督导检查,深入县乡、进村入户,对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二是加强数据动态管理。通过建立全市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数据库,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管理。确保各级人社部门明确本辖区就业扶贫工作对象,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和权益维护等服务,推动转移就业扶贫工作取得好的进展和成效。三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强化县级以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确保贫困地区劳动力能够就近充分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扎实开展各项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为有转移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积极搭建人岗对接平台,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信息和便捷高效的信息对接服务。四是着力实施精准帮扶。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助脱贫”“百场招聘助脱贫”等专项活动,在贫困村就地就近提供就业创业服务,针对贫困劳动力的个性化需求,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就业援助等就业创业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能顺利转移就业,增加家庭收入,尽快实现脱贫。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待遇落实到位。重点抓好医疗待遇落实工作,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和定点单位的沟通,制定简便易行的业务办理流程,保证困难群众就医顺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保三项待遇无缝衔接。建立大病补充保险运行分析机制,运用统计、调研等手段,对大病补充保险工作进行运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有关政策全面落实。同时,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市扶贫办、民政部门配合,尽快完善困难群众人员信息,建立困难群众数据信息同步更新和共享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各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豫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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