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三大步 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调解仲裁工作持续发力
编者按:调解仲裁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创新社会治理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省调解仲裁工作持续发力,在“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实施“互联网+仲裁”工程等方面攻坚克难,实现了三年跨出三大步的目标。近日,中国劳动保障报刊发了我省调解仲裁工作的经验做法,现予以转发。
(转自中国劳动保障报)
三年三大步 迈上新台阶
—河南省调解仲裁工作持续发力
截至目前,河南省调解仲裁工作实现三年跨出三大步的目标:2014年,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实现全覆盖;2015年,仲裁院规范化建设基本实现全达标;2016年,所有省辖市和直管县级仲裁院仲裁办案系统全运行,有22个仲裁院建成了数字化仲裁庭,实现庭审直录播。3年来,河南省累计处理争议案件10.71万件,仲裁当期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3%。
攻坚克难 完成仲裁院实体化建设任务
近年来,河南省凭着一股滚石上山的精神,强力推进调解仲裁实体化建设。
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实效性。2014年10月,河南省将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各地变压力为动力,在较短时间内以增加编制等方法解决了仲裁院编制问题。
强化工作落实,提高精准性。河南省人社厅采取“三盯”的办法:领导“盯”,省人社厅厅长与省辖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沟通,分管厅领导带队督办;制度“盯”,采取销号式办法,编办批准一个,销号一个,并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通报;问责“盯”,规定年底完不成建院任务的,由人社局一把手写出书面报告。
强化制度保障,提高持续性。2014年,河南省连续下发了两个文件,制定了仲裁院规范化建设标准,明确了各地完成任务的时限。
真抓实干、紧盯不放带来明显成效:2014年底,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直管县、148个县(市、区)、3个开发区全部成立仲裁院共179个,实现建院全覆盖。
多措并举 加快仲裁院规范化建设
2015年,河南省人社厅开始着手加快建设规范化仲裁院。
签订目标责任书,夯实任务。省人社厅通过与地市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办法,将任务分发各地。各地为解决办公场所面积不足的问题,采取各种方式予以破解。据统计,全省有18个人社局新建了仲裁院办公场所,6个人社局为仲裁院租赁办公楼,73个人社局腾挪其他科室办公室满足仲裁院办公条件,镇平县、淇县将仲裁院办公场所直接安排到县法院,开启了“裁审无缝衔接”新模式。2016年底,河南省161家仲裁院顺利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
提升队伍能力建设,树立形象。2015年以来,全省市级以上调解仲裁管理部门共组织培训班49次,培训调解员、仲裁员13000多名,调解员仲裁员全部实现持证上岗。
完善工作制度和业务流程,提高效能。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完善办案制度、文书和案卷管理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讨论制度等。洛阳市仲裁院细化办案流程,建立庭审过程录像留档备查制度,确保程序公平、结果正义合法。
顺势而上 推进仲裁院信息化建设
河南省乘势而上,大力实施“互联网+仲裁”工程。
高起点谋划设计,试点先行。2015年,省厅通过专题调研和试点先行,研发了一套集办案软件、人员管理、培训、政策法规、统计分析、庭审直录播等六大功能于一体的信息化系统,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和全省庭审直播、全省案件点播等功能应用。
分步分期实施,压茬推进。2016年,省人社厅在全省分步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应用系统。到2016年底,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率先安装使用了信息化办案系统。
信息化建设全面铺开,成效显著。截至今年5月份,全省又有15个县(区)仲裁院率先运用信息化办案系统,建成数字化仲裁庭直录播系统并投入使用。据统计,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案件结案时间平均缩短7天,群众对仲裁工作的满意度提高了3个百分点。2017年,河南省所有仲裁院将全部安装使用仲裁办案软件,64个仲裁院将建成数字化仲裁庭直录播系统。(杨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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